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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统战部国内交流合作部联合党支部、基本建设部党支部、工会党支部联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按照校党委的整体部署,4月23日下午,机关党委统战部国内交流合作部联合党支部、基本建设部党支部、工会党支部联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三个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

本次集中学习采取党员干部领学形式开展,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统战部国内交流合作部联合党支部书记刘国东同志传达了机关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安排部署会会议精神,解读了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并对本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

基本建设部党支部书记原彦飞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工会党支部书记张清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其他规定”。

机关党委书记夏瑞丽同志强调,全体党员要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总体要求,自觉用《条例》校正思想和行动,把强党性、正党风、严党纪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学校“双一流”创建和部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全体党员一致表示,将严格落实校党委、机关党委安排部署,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紧密联系实际学,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树立规矩意识,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扎扎实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