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招生与就业工作部党支部于6月18日在11号楼7层东厅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会,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的重点聚焦于《条例》的第八章至第十一章及附则(第94条至第158条)。此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李博部长主持,部室全体成员参加。
会议伊始,李博部长首先强调了工作纪律的重要性。他指出,工作纪律是各项工作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只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才能确保党的各项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随后,李博部长进一步强调了生活纪律对党的形象及党员先进性的影响。他表示,生活纪律不仅关系到党的整体形象,更直接体现了党员的先进性。大家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良好形象。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他提醒大家要警惕权力腐败和职务犯罪的风险,坚决不能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影响公正执法和党的形象。他强调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任何人都不能逾越触碰。
在会议的最后阶段,李博部长对本次学习会进行了总结。全体党员要以此次学习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领会,将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将党的纪律要求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为学校实现“双一流”目标而努力奋斗,创造出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